许 露 - 来自山东。他也是本站论坛[古典音乐讨论区]的义务版主,感谢他将自己写的这篇文章提供给本站共享给朋友们。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老雷编辑2004年7月27日
 

略谈音乐演奏中的审美创造

音乐演奏的过程绝不是一种纯技术性的操作活动,他的使命在于传达音乐中丰富的精神内涵。这是一个即有明显实践意义,又有强烈理论色彩的问题。然而在当今的音乐实践中,由于它必然伴随每一个不同音乐演奏者的具体实践,因此,仍然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
任何一种或者任何一次音乐演奏就是一个审美创造。音乐演奏者都会面临如何进行艺术表现与技术处理的问题。也就是说,对任何一个音乐演奏者来说,每一种或着每一次的音乐演奏,都是一个艺术表现与技术处理的同时并存,这是音乐审美创造的真正现实。音乐表演就是把作品从乐谱转化成为音响的过程,表面看来,这似乎只是完成传达和再现的目的,没有什么创造性可言.然而并非如此,虽然表演必须以乐谱为依据,但不能说明只要按照乐谱标记把音响复制出来就算完成了表演使命,音乐表演是第二度的艺术创造。“二度创造”必须基于一度创造之上,严格的说,完全离开或者违背一度创作的二度创作是不存在的.但可忽视的另一个事实是,没有二度创作的一度创作同样不可能得到现实的存在.也就是说离开了具体的音乐演奏,作曲家的作品仍然不可能得到真实地实现,或者难以完全传达到听众那里,这样与其他的艺术门类相比,在音乐创作的全过程中, 就有了一个,必须经过表演为中介的创作环节,从而使音乐表演获得了一个可以进行再度创作的空间.由此可见,就音乐演奏来说,他的本质绝不仅仅只是限于对一度创作的真实阅读与忠实传递,更重要的是,还必须体现出音乐演奏者本身的独特创造,即基于一度创造之上的具有丰富想象的阅读,与带有煽情性的传递(概括为二度创造)。使整个音乐表演过程不但成为作曲家和听众沟通的渠道,而且 也成为演奏者与听众的桥梁。这样才能够真正达到听众通过对具体的音乐演奏的感受去理解音乐作品深层意义的目的。

二度创造虽然是“创造”,但不意味着,完全凭演奏者的感觉进行,甚至完全背离作曲家的创作意图。假如演奏者的自我占上风,演奏会被看成是没有遵照作曲家的风格,甚至被认为是过分偏执;如果演奏者本人的意图太少,演奏又会显得平淡无奇,缺乏个性。“往往恰到好处的平衡显灵般的出现之时,正是演奏艺术达到顶峰之际”。这里体现一个真实体现的问题,所谓真实体现,就是要严格按照作曲家提供的规定,大到音乐作品的整体风格,局部构造,小到每一个乐段的上下关系,每一个乐句的前因后果,以及速度、力度幅度,音色等构成元素。甚至每个音符的独立意义和邻近走向。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创造,就是在这一系列有整体全局意义的结构中,在不背离作曲家规定的前提下,寻求演奏着自我审美的可能性,使音乐作品的审美意义又通过作曲与表演的双重创作而更加丰富。

历史传统与当代变形的结合,就是在关照历史已有风格的基础上,将具有当代性质的审美体验注入其中,也就是在不损害作品原本内涵的基础上增加作品的审美外延。人们进行音乐演奏的时间和空间市不断变化的,从古典时代,到当今时代,音乐已经从单一性走向多元化,一部分人把音乐当作精神生活的需要(欣赏),一部分人把音乐作为一般生活的伴随(休闲),还有人把音乐作为商品(娱乐),因此,同一首作品,有时会出现在严肃音乐会上,有时会出现在通俗音乐会上,有时会出现在休闲场所,作为背景音乐,以此为鉴,作为一个音乐演奏者,应当有一定的适应,不仅能够熟练掌握历史风格,也能顺应当代要求作适当变形。

有一种东西与演奏者密切相关,那就是技巧,技巧可以说是音乐表演的首要条件,没高超的技巧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演奏。著名钢琴演奏家拉赫马尼诺夫曾说过:“技术上的熟练,应当是那些想成为一个优秀钢琴家的学生的首要条件之一。”说明艺术上的自由要充分运用技巧的能力为后盾。长笛大师郎帕尔在教学中曾指出:“有时他们的风格不好是因为他们的技巧欠佳。”长笛大师高威也说:“连音符都演奏不好,又怎么去诠释音乐呢?”那什么是技巧呢?技巧决非是一般理解的那种纯粹的手指运动和呼吸控制。这些纯粹的生理因素只是技巧的一部分,技巧的另一部分是来自心理因素,也就是支配我们去达到某一技巧要求的内心活动。所以技巧训练不是柴科夫斯基批评的那种“手指的体育运动”而是一种受美感。心理支配的艺术活动。朗帕尔曾经告诉学生说,演奏练习曲一定要把它当作艺术享受。所谓艺术享受,即获得审美上的满足。朗帕尔的忠告,意在技巧必须与审美结合起来,是技巧训练的关键。

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使音乐表演产生了国际共性与民族个性并存的局面,就中国人演奏西方音乐作品时,必须有一个立足本位的问题前提是十分明确的,既然是西方音乐作品,其基本性质当然为西方所有,即使再作中国化的处理,作品本身也绝不会成为中国作品。然而问题的复杂性在于,此西方作品一经中国人演奏之后,是否可能在其基本风貌不变的前提下,出现一些非西方的因素呢?回答是肯定的。每一个演奏者都必须携带有自己民族属性和个人气质,这就决定在演奏过程中,将他自己的属性和气质融入到他所要表现的对象中。既然这种现象具有必然性,只有把作品的国际共性与民族个性融合起来,才能使作品的审美意象具有跨国的意味。

综上所述,作为音乐演奏者,如何使艺术表现于技术处理达到完美结合,就是要通过将诸多的对立关系进行有机结合,使音乐演奏在创作之后,也能够体现出本身独特的审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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